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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王席是海城人,也是她丈夫杨文君的远房表叔,时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说服,许诺了丰厚的报酬。人大老远坐飞机赶来,如果事情不成,让人白跑一趟,不仅要欠人情,更可能会结怨。

  时琴暗暗想,这事一定要办成!

  “给表叔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们到机场了,让他先别急。”

  杨莉不情不愿地拨过去,她不喜欢爸爸那边的穷亲戚,土得掉渣,但这次她们有求于人,杨莉不得不放下身段,听到电话那头接通,杨莉掐着嗓子甜甜道:“爷爷,我是杨莉呀,你到了吗?”

  听着女儿与表叔交谈,时琴志得意满地用指甲敲方向盘,心里盘算——

  老宅地段又好,价格居高不下,无论是投资还是住宅都是不错的选择,听说城区规划,那片被划到三中的学区房,价格更要翻一番,这次拿下房子,就算倒手也能赚个几千万。

  想着,时琴心中又生怨怼。

  都怪那个老不死的,她还要拿出几千万向时黎买房子,要知道,这可是她能挪动的全部流动资金!

  。

  时家老宅。

  院中未经修剪的草木旺盛生长,时不时有几只菜蝶低低飞过,音乐喷泉早就停了,连同鹅卵石都被时黎清理掉,现在看上去格外空旷。

  时黎仰着脖子望向攀在房梁上的苏晴晴,担忧扶着梯子,“下来吧,晴晴,你这样很危险。”

  “再等下,我快弄好了。把买的那桶鸡血拎过来,对对对,小心点,再给我拿个镜子,就要圆的那个。”

  时黎一边帮她递东西一边不安地劝,“我觉得我们这样不好,万一那个王总不是时琴请来的群演,我们不是让他白白受罪?”

  苏晴晴冷哼,“不是更好!反正咱与他老死不相往来,狠狠得罪王老狗,让他去迁怒时琴,最好两人狗咬狗,当场打得进医院!”

  系在吊桶提手上的细绳被牢牢钉在门梁上,苏晴晴自制旋转角,让每根交叉线前后距离两厘米,保证王总一脚踩稳两个雷,鸡血泼完飞黄纸,大罗金仙都要给她跪在这。

  “时琴能给你找来什么正经人?用屁。股想也知道,要么是配合她的演员,要么是想与她狼狈为奸分一杯羹的贱货。伟大领袖□□说过,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时黎同志,不要妇人之仁。”

  “……那是乔羽作词《我的祖国》里的歌词。”

  “不要在意这些小细节!我差点忘了,那个铁锥!梨子,给我搬到门后面,搁在那木耙上。嘻嘻,这一锤下去,包准老王爽得三花聚顶、五气朝元,恨不得原地飞升。”

  苏晴晴是机关方面的高手,时黎一步一步向后退,看着密密麻麻缠在一起的细绳,总感觉背后冷嗖嗖,在心里为不曾谋面的王总自上而下划了个十字。

  。

  “来来来,我帮你们介绍。这位呢,就是咱们王总王席,这是我的侄女。”

  说是介绍,两人也把时黎当回事,时琴热情地将头发花白的老头引进屋子,故意冷落房子真正的主人——时黎。

  时黎没放到心里去,慢悠悠跟在他们身后,等着看笑话。杨莉瞧四下无人,故意落了两步等着她,等时黎走到身边,重重地“哼”了声,挑高眉嘲笑:“别以为租几个首饰就能解决问题,你可不知道那些人背后怎么议论你,说你是穷酸破落户,简直连我的脸一起丢!”

  时黎租借珠宝首饰换取资金用于应急的事早在杨莉的小姐妹团体传遍了,大家嘻嘻哈哈凑在一起嘲笑“落难凤凰不如鸡”,又酸溜溜地细数时黎抛出手的项链、戒指,红着眼睛念来念去,全是一句“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杨莉没觉得难堪,只要有人同仇敌忾骂时黎,就算是把她外公从土里刨出来,她也会乐得上去叫“好姐妹”。

  呵。

  时黎停住步子,转过头看她,清丽的眸子没一点情绪,“我姓时,你姓杨。我荣也好,辱也罢,关你什么事?”

  “你!”

  杨莉最恨别人提这事。

  她的父亲杨文君只是个普通人,没有偌大的家产,更没有过人的学识,因此无法给予她丰厚的物质条件,借着时家的东风,杨莉勉强可以游走在上流圈子的边缘,对于众星捧月的时黎,她又嫉又恨。

  杨莉从小就明白,她漂亮的裙子是盛翡给的,她的装扮是时黎施舍的,她似乎永远活在时黎的阴影下。时琴也一直告诫她,他们全家都靠着时怀瑜养活,不能惹时黎生气,特别是在外公面前,否则他们全家会去睡大马路。

  时怀瑜对时黎的偏爱让杨莉嫉妒,杨莉认为时怀瑜宠爱时黎是因为时黎与时怀瑜是一个姓,杨莉做梦都想自己是时怀瑜的孙女,自己也姓“时”。

  时黎戳到她痛处,杨莉咬紧牙关,死死憋不出一句话,看着时黎转过身去打算离开,杨莉突生恶念!

  时怀瑜已经死了,再也没有人可以护着时黎。这个家是妈咪做主,时黎只不过是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她想打就打,为什么还要受时黎的气?

  杨莉追上去,抓住时黎的肩膀,扬起巴掌就要扇,“贱人——”

  时黎迅速反应过来,反手握住杨莉的手腕,借力使劲,一把就将她按在铁艺门上。杨莉挣扎不休,时黎也失去耐性,掐住她的脖颈,讥诮问道:“你不会以为我很好欺负?还是说,我没把你打够?”

  铁艺门是江柔新换的,阳光下闪着银光,杨莉眼睛瞪得死死,张开嘴巴要去腰时黎的手腕,却被她直接捏住下颚,时黎从来不是任人宰割的弱者,只不过留学四年养成温吞的性子,平日里懒得计较,不代表她不会计较。

  修长白皙的手拍在杨莉脸上,时黎没使多大劲,语气冰冷道:“你从小到大做过那么多缺德事还要我翻出来念叨念叨?”

  “还记得王子吗?”

  杨莉瞳孔微微收缩,时黎冷笑,俯下身捏住杨莉的脸,一字一顿道:“我记得。你当时告诉我,王子是跟着母狗跑掉的,你找了很久找不到?可后来,苏晴晴在施工井里找到它。兽医告诉她,它是被人砸死的,而不是摔进井里淹死的。”

  王子是陆鹤川送给时黎的金毛犬,长相肥硕、天性胆小,见人总是夹着尾巴搭着前爪认认真真作辑,很讨时黎喜欢。平日里它很听话,几乎不会发出叫声,更不会咬人,吃饱便会自己叼着绳子遛自己。

  时黎出国读书,没办法带着它,杨莉主动请缨帮助照顾,因为平日住在一起,杨莉也知道饲养王子的基本步骤,时黎没多想,就放心的交给她并承诺等时黎回国送杨莉一个品牌包作为答谢。

  出事的那天恰好是时黎期末考前夜,杨莉给她发消息说“王子失踪了”,时黎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杨莉发给她的每个字。

  王子很乖也很胆小,根本不会挣脱牵引绳去追别的母狗,听到消息的那一瞬时黎就慌了,总觉得是杨莉在开玩笑。

  第二天的考试内容很杂乱,时黎所在的学校挂科率极高,而那一门又是专业课,缺考就是不及格,直接影响毕业,时黎焦躁万分却不敢回国,只能打遍手机里所有帝都定居朋友的号码,求他们帮自己去找一找。

  苏晴晴怕影响她考试情绪,直到时黎考完回国才告诉她所了解到的真相。

  王子是在距离时宅五千米的工地找到的,前几天刚好下了雨,施工作业停止,施工井倒灌很多雨水,如果王子是玩闹途中失足摔下去,那它一定是淹死,而不是“重物击打头部”失血过多而死。兽医仔细诊断王子身上的伤痕,牙齿被打碎、舌头只有一截、内脏大出血,肋骨粉碎……它是被活生生打死的。

  时黎与苏晴晴都想不明白,究竟什么深仇大恨,才会拿一只狗撒气!

  整理完全部线索,苗头直指杨莉,当初杨莉百般狡辩,死都不承认,只说狗是自己跑掉的,时黎恨极,却没办法,只能打她两耳光出气,这事一直是时黎心中的一根刺。自那以后,时黎再也没与杨莉说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