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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1 / 2)





  宋斯南叹了口气,“真想知道?”

  宋之漫点头。

  “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原因的。”宋斯南表情很难堪,苦着脸,极为不情愿的说,“再问你一遍,真想知道?”

  宋之漫:“快说!”

  宋斯南无奈,从贵妃椅上跳下来,快步走到门口处,在宋之漫疑惑的眼神中,快速的说出了一句话:“因为你缠着我,我甩不掉你!”

  他话音刚落,迎面就飞来一只拖鞋。

  宋斯南动作极快的开门,头还没钻出去,脑后就是一击。

  宋斯南单手捂住后脑勺,快速的钻出去,他有预感,下一只鞋就在来的路上。

  果然,他一关门,就听到里面闷声一响。

  再是拖鞋掉在地上的声音。

  宋斯南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又把刚跑出来的鞋子给穿好,站在那里,若是宋之漫在此刻打开门,一定会发现,他现在满脸的笑意。

  连眉梢、眼角、睫毛都染上了层层笑意。

  重染笑意浮在脸上。

  止都止不住。

  关于刚才的问题,才不是那个答案。

  宋斯南低声说:“还能是因为什么,离不开你啊。”

  宋之漫当时有多离不开宋斯南,宋斯南就有多离不开宋之漫,如今更甚。

  宋斯南当时真的是把宋之漫当妹妹疼的,宋家家大业大没错,子嗣众多也没错,但是那个时候只有宋小西一个女的,其他六个都是男的。

  宋斯南是真宠宋小西,但更宠宋之漫。

  没办法,相比于宋小四,林景芝和宋远征都更喜欢这个扎着两根麻花辫,提溜双大眼睛,满脸无辜的表情看人的宋之漫啊。

  宋斯南也是真把她当自己亲妹妹宠的。

  可惜啊……可惜。

  宋斯南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竟然,不知道在哪天,对她的感情慢慢变味,往另一个他从未设想过的方面发展。

  没办法,是真喜欢。

  喜欢到,无法自拔。

  ☆、第二十二章

  我从来没觉得这座城市很美好,真的。

  可是,直到我遇见你,我才知道,那时的我多浅薄多无知多愚昧。

  ——封嗣

  隔天,宋之漫和宋斯南背了个包就去清苔山。

  他们原以为自己到的算早了,八点半到。却没想到,他们一下的士,就看到了从对面马路上停的一排黑色轿车里,看到了封嗣和苏合欢。

  宋斯南弯腰,半个身子伸进出租车内,付钱。

  宋之漫站在人行道上,看到马路对面停着大约七八辆车,统一都是黑色的。她原本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眼看去,却没想到,最中间的那辆车车门突然被人从外打开,外面的人微曲着身子,极为恭敬的样子。

  慢慢的,里面伸出了一只脚。

  那人出了车子,伸手拉了下戴在头上的棒球帽,调整了下角度。

  从另一侧出来一个女生,穿着简单的一套的运动服,身后背着一个书包,从车前走过来,站在他身边。

  女生扬着脸,对那男生说了几句话,随后便转向这边,高举着双手。

  宋之漫也朝她挥了下手:“合欢。”

  苏合欢在那边喊她的名字:“之漫!”

  苏合欢拉着封嗣往这边走。

  宋斯南付完钱,直起身,站在宋之漫的边上。

  他看到苏合欢和封嗣并肩走过来。

  一走到,封嗣开口:“你们来的很早。”

  宋之漫说:“你们也很早。”她的视线从那一整排有序驶离的车子中移开,再看向封嗣时,眼中再无波澜,回到了从前。

  合欢挽着宋之漫的手,说:“我早上六点就醒了,在家待不住,就让阿嗣早点过来了!”

  封嗣站在合欢的边上,接到:“是啊,早上六点半就给我打电话,说要早点过来,没办法,我也只好早起了。”

  宋之漫弯着双眼,看向合欢,“只是爬个山,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合欢点头:“当然有必要啦!之漫你不知道,我很少和朋友在一起玩的,我以前都没什么朋友。”